学生处职责

2023-04-20 19:14:17

学生处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行为规范管理、学生事务服务、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的主管部门,是校长在学生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,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负责拟定学校学生工作计划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。

二、负责拟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督察和指导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。

三、负责督察和指导学生综合素质测评。

四、负责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,做好对班主任工作情况的检查、讲评、考核和班主任培训工作。

五、负责做好全校学生的评优和奖惩工作。负责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等的评选表彰工作;负责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检查工作。安排学生宿舍及调整;做好对学生公寓卫生的监督检查,负责对学生公寓物品使用情况的监督、检查工作,负责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,负责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的检查,负责“学生文明宿舍”的评比工作。

七、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。

八、负责学生信息统计管理工作,负责办理和补办学生证;负责办理学生保险有关事宜。

九、负责新生入学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。

十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信息动态,保持学生思想稳定,严防重大责任事故发生,协调处理学生重大事件。

十一、完成校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需协办的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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